不定期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有利于及时发现个人征信存在的缺陷或发现是否身份被冒用贷款等。高某在办理住房贷款时发现个人征信报告信贷交易栏中存在一个贷记卡账户状态为“呆账”,经过努力回忆,高某确信并未在涉事银行办理过贷记卡,遂找到银行交涉,协商未果。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立即消除错误登记的征信信息,赔礼道歉,支付侵权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认为,银行不能证实贷记卡系高某本人申请并合法持有,存在明显过错,高某未能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导致他人冒用也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判决银行停止对高某名誉权的侵害并消除高某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记录,驳回了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